北京中科白殿风医院 https://wapyyk.39.net/hospital/89ac7_registers.html「本文来源:南宁晚报」
8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医保局获悉,新生儿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预参保登记和缴费,出院就能结算医疗费用,减少家庭垫付压力。
以往,新生儿出生后,父母要给自己的宝宝办理落户后,才能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制卡等工作。如果新生儿没有落户,就无法参加居民医保,产生医疗费用只能由新生儿父母先行垫付,在落户参保后,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这样不仅给群众造成医疗费用资金垫付压力,也增加了麻烦。如今,新生儿“落地”即可参加医保,出院就能结算医疗费用,减少家庭垫付压力。
哪些新生儿可以办理预参保登记?据悉,出生3个月内的新生儿,愿意参加南宁市居民医保,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初生新生儿以母亲(或父亲)的广西户籍地为参保地的,可以在南宁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新生儿预参保登记。
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应及时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
出生大于3个月的新生儿不能办理预参保登记。须取得户籍身份信息后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按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在医疗费用报销方面,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可以使用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参加南宁市居民医保的,按南宁市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非南宁户籍新生儿预参保,其待遇问题由参保所属地管理。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超过3个月的,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生儿信息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后凭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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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史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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