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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广西13岁女孩杀同学后分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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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新浪新闻微博发布消息,称:一名未满13岁少女,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分尸,手段极其残忍。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新浪新闻客户端发布截图。

随后,国内一些微博大v等网友,以及

沈阳晚报、

成都晚报等媒体纷纷转发,引发国内热议。

▲沈阳晚报微博同时配发了有关人物等照片,对此,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称,法院未掌握或发布过该案件任何当事人相关照片。

然而,网友、部分媒体在转发配文时,并未注明事件发生的时间,而用“现在的小孩子”等字眼,并接连提出质疑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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