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长期占用道路停放车辆(俗称“僵尸车”)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问题,连日来,南宁交警全面开展城市道路“僵尸车”整治。10月13日,记者在东葛路一处停车泊位看到,一辆小车车身布满落叶、泥尘,经交警查实已经在此停放了数月,交警现场粘贴告知书,提醒车主及时将车辆驶离。据了解,本周以来南宁交警共排查发现路边“僵尸车”30多辆。
10月13日上午9时,记者在东葛路荣和中央公园小区门前的路边留意到,该路段的停车泊位内,一辆小车停放在内,4个车胎都已经瘪了,车身布满落叶和泥尘,挡风玻璃上隐约可见“年”字样的年检合格标志。在场执法的交警二大队民警告诉记者,经查询该车车龄12年,已经逾期未年检,根据排查发现该车已经在此停放了3个多月。对此,交警现场粘贴告知书,提醒车主及时将车辆驶离,后续还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车主挪车。
交警查实这一辆小车已在东葛路上泊位停放数月
交警在该车粘贴告知书,提醒车主及时驶离车辆
当天,在葛村建*路口、长堽路三里等路段,交警排查发现了多辆“僵尸车”。在接到挪车通知后,部分车主陆续赶来将车开走。对于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一些市民表示,“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使得停车泊位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还会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支持交警部门整治这种乱象,还路于民。”家住东葛路一小区的居民梁阿姨说。
交警在长堽路三里整治“僵尸车”
记者了解到,据统计,本周以来交警部门共排查发现停放在道路上的“僵尸车”30多辆。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本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不得超过限时停车标志、标线标明的时间。在没有限时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停车泊位上,机动车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将对机动车停放情况拍照取证、粘贴车位使用时限提示,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在24小时内将机动车驶离。经通知逾期不驶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提供联系方式信息导致无法通知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交警提醒,车主本人发现车辆被依法处理后,可持有效证件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将车开走。
来源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周志英/文程勇可/图/视频通讯员杨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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