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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上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受贿一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年至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健利用担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书记、局长,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人事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其中既遂.万元,未遂.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健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的亲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郑芳通讯员洪文慧/文梁立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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