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
再传捷报
今天(10月14日)上午11时,南宁市公安局通报近阶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邕宁警方侦破“”特大传销案。该案涉及金额近2亿元,涉嫌传销人员高达余人。
去年11月1日,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群外省籍人员涉嫌在仙葫开发区一带,从事以“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的聚集型传销活动。此后,该案件线索由邕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侦办,取名代号为“”专案。
专案组人员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在南宁市仙葫开发区、佛子岭、昌泰水立方等地摸排涉嫌传销的出租房达余间,摸排涉嫌传销人员余人,最终锁定了该传销团伙的窝点及人员。
该团伙以陕西籍人员陈某树、王某兵、陈某平等人为首,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形成上下线网络层级,采取复式计酬方式核算、分发提成,团伙成员之间资金交易流量每月均达几百万元。
▲涉传人员笔记
今年5月5日凌晨
邕宁警方对前期摸排掌控的
相关嫌疑人进行收网
行动中共端掉60家多个窝点
抓获涉嫌传销人员上百人
目前
该案已逮捕“老总“23人
冻结涉案资金约万元
扣押嫌疑人汽车6辆
现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指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发展下线人数超过30人3个层级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传销组织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一般老总级别人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发展人数特别巨大,在传销组织中起重要组织、领导作用的犯罪嫌疑人,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上面的这个好消息
最近,南宁市开展“烈焰十三号”
集中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专项行动
半天内就查获传销人员人
▲执法人员查获涉传人员。来源:南宁警方
10月12日凌晨,南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烈焰十三号”集中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观光旅游”“项目投资”“北部湾看房团”等名义从事“游走式”的传销活动;同时,以“传销宴”“企业培训”等名义从事传销的活动也属于此次行动的重点打击范围。
截至12日中午12时,一共查获传销人员人,清查出租屋间,现场贴封条查封涉案出租屋23间,查扣电脑、手机、银行卡、传销资料等涉案物品一批。
传销活动害人害已
日报哥提醒
大家一定要警惕
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南宁晚报
编辑丨朱映伊
责编丨陈佳嘉
值班主任丨黄俪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原标题:《2亿元!余人!南宁警方侦破“”特大传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