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曹萌萌
8日,记者从东营市文明办获悉,东营马玉宁、林宁荣获山东好人之星。
“山东好人之星”是在山东好人评选过程中,每周从当月全省所有推选的山东好人之中再推选,作为好人之星。
马玉宁:火灾救援显担当
马玉宁,男,年生,中共党员,国能垦利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一次义务救火行动中,他不惧危险,冲锋在前,竭尽全力扑灭大火,却造成右眼受伤,几近失明。但他无怨无悔,用实际行动书写了新时代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发挥了“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好人就是一盏明灯”的引领作用。
林宁:公益服务献大爱
林宁,男,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苏南京人,胜利油田供水分公司员工、东营市义工协会执行会长。工作中,他时刻不忘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勉工作,任劳任怨。在大大小小的志愿服务活动中,他同样以饱满的热情、阳光的心态,积极组织、策划、实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7年来,他累计参与志愿服务多场次,时长达到近小时。年,他被评为东营市优秀志愿者,年被评为山东省战“疫”最美志愿者,以及山东省抗疫优秀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