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壹点14分钟前46
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近年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履职尽责,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经费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积极作为,扎实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
按照《省高院、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依法受理法院通知辩护和审查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年至今,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件,同比增长.1%,充分发挥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没有法律援助,真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刘某等55名农民工专门来到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上书“法律援助暖人心扶贫济困献真情”。
年11月15日,某服饰公司55名农民工多次向企业老板讨要工资无果,到政府部门上访,问题也没有得到丝毫解决。他们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与刘某等3名农民工代表促膝交谈,通过拉家常,讲法律,叙人情的方式,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当刘某等55名农民工听到不用支付律师费还能帮助讨要工资时,紧缩的眉头舒展了,中心遂指派擅长办理劳务纠纷案件的山东雍徽律师事务所韩国强律师承办该案,全程为农民工维权。经过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决定分两批分别通过诉讼和劳动仲裁维权。几经周折,经过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该案经滨州市滨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审理,裁决全部支持刘某等37名农民工的仲裁请求,滨州市滨城区法院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18名农民工的民事判决书也陆续作出,均支持了他们的诉求。55名农民工所主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近百万元全部得到支持。55名农民工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多次重复着“谢谢,谢谢”两个字。年12月4日,该案例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滨州传媒集团评为“滨州市首届‘以案释法’十佳案例”。年1-11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件,为其讨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万元。
创新工作,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与点援双结合”制度
自今年5月开始,在市本级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与点援双结合”制度。在市本级成立法律援助点援律师库,在市直律师事务所遴选名律师,把他们的照片、执业年限、业务特长、联系方式等情况汇集成册,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触摸屏上公开点援律师库律师信息,方便人民群众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挑选律师,使得援助律师更能精准把握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可以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更好地为当事人维权帮困,即增进了援助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又提高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更有利于受援人与援助律师之间的沟通,而且让法律援助更加精准,全面提升受援人的法律援助获得感。据统计,自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指派与点援双结合”制度以来,通过律师点援受理案件件,为受援人取得利益或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相关经验被省司法厅推广,并在法制日报刊登发表。
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打造标准化服务窗口
抓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良好机遇,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功效。为使法律援助咨询和受理服务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利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的机遇,开展律师参与窗口值班工作。年3月开始,实行“双律师值班”制度,正常工作日全天值班,为群众答疑解惑,1-11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人次,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解答和来访接待制度,做到认真登记来电、来访咨询,热情服务,依法规范解答,让群众怀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保证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疏通经络,规范工作站点建设
年8月28日,市法律援助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市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法律援助委员会主任张凯到会并讲话,张凯同志强调指出,在站点建设上,要努力做到应建尽建,提高覆盖率。会上,为市工、青、妇、残、劳动人事争议、高等院校、驻滨部队、退役军人事务局、鲁北监狱及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21个市级法律援助工作站颁发了“工作站牌”,市本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制定《滨州市市本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站名称,完善工作站法律援助咨询接待登记、工作台帐、档案管理、岗位责任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工作站运行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工作站经初步审查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70余件,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百姓“零距离”。
优化“一次办好”工作流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关乎最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是国家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重要法律制度。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大力推行“三个一”工作制度,即“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坚持便民高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全面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对精准扶贫对象、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农村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遭受侵害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有困难的,放宽到由申请人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证明,方便困难群众获得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
年1-11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同比增长64.8%,为基层困难群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9万元,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来电人次,接待群众来访人次,为新时代“富强滨州”和“平安滨州”建设发挥了独特的职能作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通讯员韩英选宋晓博记者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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