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南宁晚报」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公布予以信用惩戒。
若遇上这些失信被执行人,
请向法院举报线索。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蓝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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