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杨璐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原东营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永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在宣布处分决定现场,李永峰表示:“我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我对不起党组织的培养。这么多年了,作为党组织培养我一个正县级干部也确实付出了心血,但我却没在这个岗位上干好,给(组织)丢了人抹了黑,我愧对组织。希望其他人不要再重走我的覆辙,不要再犯我同样的错误。接下来我要认罪伏法,好好改造自己,忏悔自己所犯的错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年8月18日,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李永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李永峰,男,汉族,年12月出生,山东利津人,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年7月至年9月历任东营市计划委员会办事员、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年9月任东营市建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副县级);年1月任东营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东营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1月任东营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县级);年9月任东营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年12月任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县级干部;年9月任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年2月16日,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东营市委批准,东营市纪委监委对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原东营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永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永峰彻底背离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悔改之心;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而上,我行我素,大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从未树立组织观念,长期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毫无廉洁意识,肆无忌惮地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完全无视国家法律,热衷权钱交易,长期靠企吃企,疯狂敛财,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永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峰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