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全域整治,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向纵深发展。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竞争性奖补措施办法,将项目优先安排给已完成“三清三拆”的村庄。统筹安排—年三种类型村庄建设项目,将精品示范型、设施完善型和50%以上的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任务优先安排在本辖区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国道、省道、县道和风景旅游区道路两侧米范围内的村屯,并优先向市级生态综合示范区(带)沿线村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倾斜,抓紧建成一批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
针对环境突出问题,加大乡村公路铁路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对全市城市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及国道、省道、县道沿线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高速铁路沿线环境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大会战。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改善提升行动,重点清理整治铁路地界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清除铁路两侧米控制区范围内的垃圾和杂物,清理户外广告牌和破损、污损宣传标识(牌),查处铁路沿线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积极开展河道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染源排查整治,改造村庄环境卫生,修复河道生态,恢复河道生态环境,确保至年底,村庄环境卫生完成整改率在90%以上,村庄无污水直排至内河,村庄内河河道两岸绿化普及率在80%以上。
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力度,对无资质水泥搅拌站、非法采石场、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整合巡查资源,把高铁和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农村秸秆禁烧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安排、同时巡查、共同整治,提高防治标准,严格管控影响空气质量的各项指标。
加大投入加强整治,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开展“清洁乡村”巩固行动、“厕所革命”推进行动、污水治理推进行动、乡村风貌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确保到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在90%以上,行*村所在自然村基本有公共厕所等。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屯通砂石路以上等级道路;人口数量较多的自然村内部主要道路基本实现硬化、绿化、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