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东盟中学高中招生工作通告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四、录取(二)若开发区生源无法满足学校招生需求的,在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情况下,由开发区教育文体局向南宁市教育局提前提出申请,明确在市区招生的人数,经南宁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南宁市城区招生,招生录取工作参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7号)执行,与南宁市同批次普通高中报名录取同步进行。”学校会适时公布具体的招录方案,欢迎广大家长及学生到我校参观垂询。
南宁市东盟中学
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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