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获悉,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住房公积金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根据通知,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30%,自3月18日起开始执行。
记者了解到,早在3月1日,广西区直也出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首套贷款额度和首套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调整之后,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维持不变。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将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降为30%,对想购房的职工来说无疑是利好的消息。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凌剑伊
编辑: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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