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次交通违法曝光日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
12月23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开十二月份全市高风险运输企业约谈暨第48次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媒体通气会,对近期整理的典型违法案例、“两客一危”隐患企业等信息进行集中曝光。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都晨报、南阳电视台、南阳广播电台、南阳网、腾讯南阳等媒体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曝光的内容进行实时报道转载。
酒驾醉驾情况
年1月至年12月,全市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54起,再次酒驾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起,醉酒后驾驶营运车13起。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1-11月酒醉驾名单)
一月酒醉驾名单
二月酒醉驾名单
三月酒醉驾名单
四月酒醉驾名单
五月酒醉驾名单
六月酒醉驾名单
七月酒醉驾名单
八月酒醉驾名单
九月酒醉驾名单
十月酒醉驾名单
十一月酒醉驾名单
年11月21日至年12月20日,全市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1起,再次酒驾30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起,醉酒后驾驶营运车2起。
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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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蜀黍来帮你算笔账~
条件:酒精含量20mg/ml—80mg/ml(不含)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ml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才是正确做法~
编辑
吕小布审核
张晓东
监制
朱付新
民警对该车驾驶员宁某信息进行核实,发现宁某在年因为超员,驾驶证被记6分,此次被查获系第二次实施超员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