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曝光日扯烂警服闯卡网络辱警,他们
TUhjnbcbe - 2022/9/16 10:10:00

第四十五次交通违法曝光日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增强震慑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法制交通的新局面,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年1月份开始将每月25日定为“交通违法曝光日”。

9月22日上午,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召开第45次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媒体通气会,对近期整理的典型违法案例、“两客一危”隐患企业等信息进行集中曝光。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都晨报、南阳电视台、南阳广播电台、南阳网等媒体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曝光的内容进行实时报道转载。

典型违法案例

辱骂民警、撕扯警服、抢夺执法记录仪......这些妨碍执法行为的背后,是对执法者的无视,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整理了近期查处的几起阻碍交警执行公务、辱警典型违法案例,提醒市民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表达诉求,切勿触碰法律底线。

1

-扯烂警服、打掉执法记录仪,结果-

8月8日,淅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人民路执勤,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两轮摩托车,于是依法将其拦停。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胡某无法出示驾驶证等相关手续。

民警执法记录仪

00:16

民警要求其报出身份证号码,可以通过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查询,但胡某依然拒绝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医院办事,拒绝接受民警检查,并且要发动摩托准备离开现场。

为制止胡某的违法行为,民警表示要暂扣其车辆,但胡某坐在摩托车上拒绝下车,并对民警进行谩骂、扯烂民警警服,造成现场交通拥堵。

这时,围观群众王某突然开始拉扯民警,要求对胡某“网开一面”,并伸手打掉民警的执法记录仪,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后在增援警力的配合下,民警将二人控制。

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胡某、王某被依法处行*拘留。

2

-闯卡+辱骂交警,出租车司机被拘留5日-

9月1日9时30分左右,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勤务大队民警陈举、郑蜜在七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执勤时,接到市委岗同事通报:在七一路市委岗,一辆车牌号为豫RT的出租车,沿南阳宾馆北门区间道自南向北行驶至七一路交叉口时,遇交警执法检查,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冲撞交警后驾车向西逃逸,请求前方民警查处。

民警执法记录仪

当车辆行驶至七一路文化路口时,被守候的两位民警拦停,驾驶员刘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辱骂交警,后被民警控制,并被传唤至支队案件大队接受调查。

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刘某被依法行*拘留5日。

3

-网络辱警,淅川女子被拘留5日-

9月12日,网友通过微博私信

南阳交警,私信内容为举报一QQ用户在QQ空间发布辱警言论,并附上多张其QQ空间截图。

接到举报后,南阳交警通过网友举报的截图信息,确定该QQ用户所在地为淅川县,于是将该情况转递给淅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淅川交警高度重视,通过技术手段迅速锁定该违法车辆,并核查对比出违法当事人就是利用QQ号发布辱警言论的女子李某,并于当日将李某传唤至淅川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事情经过视频

经查,9月10日,李某驾驶豫R7T***小型轿车在淅川县解放路中段实施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9月12日,李某手机收到违法短信提示后,出于泄愤的目的,便在QQ空间编辑发布了辱骂交警的言论,引起多名网友围观,造成不良影响。

因涉嫌寻衅滋事,李某被依法处行*拘留5日。

相关法律链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小编有话说”

1、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有发言权的同时也需为此承担责任;

2、《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恐承担刑责;

3、公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对处罚不满意,可以申请行*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若仅仅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恶意侮辱他人,等待你的将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惩;

4、当下很多人把网络作为倾诉乃至举报的平台,希望通过转发和

1
查看完整版本: 曝光日扯烂警服闯卡网络辱警,他们